上千私家车披“广告装” 无人监管易致虚假广告

作者:2008-05-05 14:04:12| 点击:261| 评论: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汽车 | 汽车文化 | 车友闲聊

侠客:胡子

点击图片查看下一篇文章

点击图片查看下一篇文章

商家看中车主的生活圈子

不同于公交车广告,商家在私家车车身发布广告不在于它“出镜率”高,容易被市民看到,而更看重车主的生活圈子所带来的潜在广告效果。

陈永波表示,现在拥有私家车的车主基本属于白领阶层。在这些人的私家车车身上打广告,对车主生活圈中的人群都有广告辐射作用。陈永波说,曾有一个健身房的老板找到他们公司,要求寻找25岁至40岁的私家车车主发布车身广告。因为这一人群是健身房的主要客户群,如果他们的私家车上打了健身房广告,车主社交圈子里的人都能看得到。

私家车车身广告无人管理

根据规定,公交车车身广告必须由有资质的广告公司发布,由市政部门管理。单位车辆如果打车身广告,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但对于私家车的车身广告,目前还没有相关的规定。

市车管所负责人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不影响驾驶安全及改变车辆外观的情况下,车身可喷涂不超过车体2/3面积的广告,汽车的前后挡风玻璃、前引擎盖和后备箱盖不允许粘贴广告,并且不能改变车的主体颜色。

市工商局广告监督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单位车辆车身广告的发布单位必须具有主体资格,户外广告所推销的商品和服务符合广告主的业务经营范围。工商部门应对其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并登记备案。但对于私家车打广告,由于没有相关规定,工商部门还无法管理。该负责人说,这种管理真空可能导致部分私家车车身发布的是虚假广告。为此,工商局已于近日向市政府提议,希望能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规范。

点击:261评论:0好评:0坏评:1
 

最新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