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后,忍受不了这种生活的陈珊,以每月750元的价格在天龙小区租了个设施齐全的电梯公寓,干净整洁,陈珊又买了许多小饰品装饰房间,弄得十分温馨。可一年后,陈珊不得不再次搬家,因为房东在外地工作的儿子回家了,自己要住。拿着房东补偿的一个月房租,看着自己辛苦布置的房间,陈珊愤怒又委屈,当即决定要自己买房,那样就没人可以赶自己走。以后结婚要是和老公吵架,也有个避难的地方,“进可攻退可守”。
去年12月,陈珊在东原檀香山选定一套40多平方米的一室一厅,总价15万。用自己工作三年的积蓄付了首付款后,陈珊背上了每月1100元的月供。一边给月供一边付房租很辛苦,她不得不大大压缩支出,衣服不再到商场买名牌,中午也开始吃3块钱的小面,但陈珊累并快乐着:虽为房“奴”,也是房主,有得有失,心甘情愿。她没事时最爱去小区楼下走一走,看着房子越修越高便有种满足感。虽然明年才交房,但家早已印在她脑海里。对许多人“单身女子没必要买房”的说法,陈珊不屑一顾:“正因为单身才要买房!单身买房避免了因产权纠纷影响感情,再说,不知何时才会结束单身,但不能让自己的心一直‘漂泊’,有了房子就有家。”
离异女性:房子才不会背叛自己
和王欣、陈珊不同,孟琳(化名)当“房奴”是被一场失败的婚姻所逼。
孟琳家住南坪东路知音阁小区,35岁的她是市内一大型广告公司职员,在朋友圈内以能干利索著称。七八年前,许多人认为买房是男人的事时,孟琳就独自买下一套40平方米的小房,当时房价便宜月供不多,所以称不上“房奴”。婚后,孟住进丈夫的大房,将自己的小户型出租,当起房东,本以为这辈子再不会为房子而烦恼。
但女儿3岁时,孟琳突然发现丈夫有了外遇,吵闹、冷战、离婚。像所有破裂的婚姻一样,走完三步曲后,孟琳又回到了自己的小房住,只是这时她已不是单身一人,还有3岁的女儿和年迈的母亲,小房显得拥挤起来。
一次,孟琳带女儿去朋友的新家玩,临走,年幼的女儿竟抓着她的手怯怯地说:“妈妈,我不想走,阿姨家的房子好漂亮!”那一刻,孟琳心酸不已,她下决心要尽快给女儿一个可以奔跑、可以荡秋千的家……
今年6月,孟琳在女儿最喜欢的南滨路上看中阳光汇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手上的钱不够交首付。但看着房价一天一个价,她咬咬牙,向朋友和亲戚凑够了近10万元首付款。想着20年按揭完,自己已50多岁,孟琳说,签下自己名字的那一刻,有种“把自己后半生都押进去”的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