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一起开发商主动要求解约的事件。开发商认为,不能办理产权证是因为房管部门政策变化所致;购房人则认为,开发商故意违约操作导致办证受阻,以“解约”逃避违约责任并图谋更大利润。]
浙江市场导报《维权周刊》日前接受浙江台州、温州等部分购房户的投诉,述说了他们在上海投资永升大厦的遭遇。
政策变化卡住产权证?
家住台州市路桥区的叶先生于2003年购买了永升大厦的一间商铺,最近他却收到了上海市徐汇区法院的传票。原来,开发商上海益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壹置业”)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他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位于上海市中山西路2025号的永升大厦系由“益壹置业”开发、建设,1至3层为商场。2004年1月,商场已签约小业主382户。但此后,因商铺办不出产权证,众多购房人与开发商发生了争执。
叶先生不是第一个收到传票的“准业主”,对于此次诉讼的到来,他早有心理准备。他也希望通过这场诉讼,有关方面能引起重视,并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益壹置业”在起诉状中称,双方合同约定的商铺总价为16万余元,其中部分款项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2005年10月,购房人共计支付了8.6万余元。此后,由于受政府宏观调控政策、银行银根紧缩、贷款政策变化,以及上海市房屋土地主管部门政策变化的影响,购房人至今未能与银行签约以贷款方式付款,亦未以其他方式支付余款,故售房合同的履行实际早已中止。
“益壹置业”认为,合同不能履行是不可归责于该公司的事由造成的,因此要求与购房人协商解除合同。然而,公司期待了10多个月,购房人仍不能理解,公司只得求助于法院。“益壹置业”表示,解除合同后愿意退还购房款和利息。
解约为图更大利润?
“因为宜山路拓宽、9号地铁站建成等因素,永升大厦的房价飞涨。现在提出解除合同退还利息,我们的损失如何弥补?”众多的投资人都无法接受这一局面,他们认为,开发商通过“解约”再将商铺另行销售,可以获得更大的利润。
“以银根紧缩推定我们无法获得贷款,从而推定我不能履行合同,这是非常可笑的!”叶先生告诉导报记者,银行银根收紧可能会造成放贷比例不能达到原先约定的60%的总房款,但仍有可能达到50%或40%甚至更少的比例,退一步而言,即便不能获得贷款,购房人也完全能以现金补足。
叶先生称,开发商提出“房管部门政策变化,导致商铺无法办出产权证”更是无稽之谈。去年2月,“益壹置业”发函给各购房者称,根据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等部门颁布的《上海市关于商场和办公楼分割转让问题的通知》,永升大厦商铺无法办理产权证,公司故要求购房者前去办理解约退房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