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诉手机店老板要买电话卡,他说:“可以,但你要拿出护照复印件,还要填写住址”。我告诉他自己住在宾馆,因此地址只能写宾馆地址。他表示认可,但必须要有宾馆出示的文件,“证明你是宾馆的房客”。我气喘吁吁地跑回宾馆,而他们的回答让我彻底失望:“从来没有这种先例,不能给你出示证明,况且你是外国人”。回到那家店,我再次希望老板对我网开一面,但他的态度很坚决,就是一个字“NO”。
唉,真没办法。这一次,手机实名制可是害苦了我。不过,话又说回来,印度的手机实名制的确是利大于弊。而且,印度人对执行手机实名制的那种执着,让我再次感受到他们的法制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