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新规则的开始。在这个规则之下,即便是孙宏斌本人,也不能重复过往的道路。
从今以后,江湖上只有老大,而不再有枭雄。
相关背景
一枚公章引发的诉讼
4月8日,路劲基建发布的2007年业绩报告中披露,由于公司方面一直无法对顺驰天津公司行使管理权,已向天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索回控制权。
2006年夏天,无限扩张的顺驰终于在“崩溃”的前夜被香港人——路劲基建董事局主席单伟豹收购,两个狂人建立在18亿收购款基础上的战斗,由此拉开帷幕。
截至2007年1月,路劲基建及其母公司惠记集团共持有顺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93.74%的股权,“民企之父”张化桥以1900万港元代价持有顺驰1%股权,而孙宏斌所持顺驰股权已经逼退到5%左右。
根据当时的公开信息,路劲基建董事局主席单伟豹表示,收购顺驰的实际代价为18亿元人民币,但均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发生,孙宏斌本人并未套现分文。
如今,路劲基建对孙宏斌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约6亿元。如果路劲胜诉,孙宏斌不仅没从顺驰交易中获取分文,反要“倒贴”真金白银。根据此前的财务资料统计,除了以10多亿港元资金收购顺驰股权外,路劲基建还先后向顺驰提供了7次贷款,合约要求的年息高达12%左右,总数也达到了31亿港元之巨。
根据路劲基建的公告称,公司委任了天津顺驰新地置业有限公司以及天津顺驰融信置业有限公司(统称为“天津顺驰”)的董事会,集团仍然无法对天津公司行使管理权,因此路劲基建提出诉讼,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以获得天津顺驰的管理权。
虽然开庭日期没确定,但是路劲聘请的律师认为,按照收购条款以及实际情况,开庭后应该有较大机会胜诉,使路劲最终通过法院的执行获得天津顺驰公司的公章,进入天津办公室获得领导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