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子欲强奸5小时未得逞 筋疲力尽放走受害人

作者:2008-05-04 08:40:17| 点击:11736| 评论:2|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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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诺贝尔

去年5月,台湾桃园县一男子以“载送回家”为由在车上欲强奸一名刚认识不久的女子,受害人顽强反抗5小时,将男子累到筋疲力尽。后来,没能得逞的男子恼羞成怒,叫受害人“滚下车去”。目前,该犯罪男子已被当地法院起诉。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桃园县一名39岁男子王某去年5月认识了酒店女服务员李某,5月22日该男子以载送被害人回家为借口,行经途中偏僻路段时,藉酒意向李某求欢,李某下车想逃,不料却被王某拉上车后反锁车内。

王某见求欢不成便扯破李某衣裤企图强奸,李某不断抵抗,未让他得逞。王某失败后还不死心,被害人李某也不断顽抗,且告诉王某这是强奸,会坐牢,接着以拳打脚踼加以抵抗,但犯罪嫌疑人王某不为所动。

王某在5小时内4度强奸失败后,自己也已筋疲力尽,恼羞成怒地要王某“滚下车去”,还把她的皮包丢下车,随即气愤开车离去。李某奋战5小时成功守护贞操,下车后立即报警。

桃园地院昨天传李某出庭作证,法庭上被害人李某说明了整个案发过程。而犯罪嫌疑人王某却对自己犯下罪行矢口否认,声称是李某乱说。

由于被害人李某有被扯破的衣服、身上伤痕等证据,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桃园检方以强制性交未遂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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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额。。。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BlueSun 2008-05-04 15:16:16
笨死啦 wangzs 2008-05-04 14: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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