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伪造律师函和公安局报案函骗钱

作者:2008-05-04 07:54:17|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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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对策:储户在ATM上办理查询、取款业务时应注意观察机器是否完好、有无多余物体,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警。此外,储户取款后要保存好自己的取款凭条,不要随意丢弃,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二、利用手机短信进行信用卡诈骗。犯罪分子利用手机发短信或打电话方式,假称持卡人的银行卡在某处消费或银行卡信息资料被泄露,诱使持卡人拨打短信中指定的电话号码,在自动取款机上进行相关操作,从而将卡内资金转入不法分子提供的账户内。

防范对策:要注意保管使用好自己的信用卡,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或按对方提示进行操作。

三、冒用他人身份激活信用卡并透支消费。犯罪分子截留受害人信用卡信函,冒充信用卡办卡中心工作人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取客户资料,激活信用卡后恶意透支。

防范对策:个人要注意自身信息的保密,在申请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时,要尽量使用与周围环境无关的密码,不使用生日、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他人容易联想到的数字作密码。

四、在银行ATM上张贴“温馨提示”。犯罪分子在ATM机上张贴含诈骗内容的“温馨提示”:“尊敬的客户:您好!近期由于银行系统终端升级,为保障您的资金安全及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当您在柜员机取款过程中,如出现卡被吞或不吐钞等现象,请及时与银行客服中心联系,电话×××××××。”市民一旦按提示操作,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遭受钱财损失。

防范对策:对ATM上张贴的类似提示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请拨打银行的客服电话或及时报警。

五、冒充广东人、香港人以借银行卡账号汇款为名诈骗。犯罪分子冒充香港人、广东人,以有朋友受伤急需支付医药费等为名,表示因身边无钱,虽已通知朋友汇款,但银行已经下班无法办卡,向被害人提出借用银行卡账号并让朋友将钱汇入卡内,逐步骗取被害人信任,获取被害人银行卡及密码,事后从被害人银行卡内取走钱款。

防范对策: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及密码,对他人借用银行卡或银行账号的要提高警惕。

作者:周莺 王业全/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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