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4月26日 又一个“知识产权日”的到来,尤其正值 “文明”、“进步”理念深入人心的奥运之年,知识产权的保护再次成为业界和公众口中热议的话题。作为北京奥组委音乐著作权保护的重要合作伙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最近更是有点儿忙,状告百度索赔百万的案件尚未开审,转眼又将美廉美超市告上了法庭。记者日前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他们已受理音著协诉美廉美连锁商业公司石景山金顶街超市播放背景音乐侵权案,将择日开庭审理。这是自《著作权法》颁布以来,首起因超市侵权播放背景音乐引发的诉讼,涉案曲目为谷建芬作曲的《烛光里的妈妈》,音著协本次仅主张曲作者的权利索赔金额即达一万余元。
什么是背景音乐?所谓背景音乐,是指在商场、饭店、酒吧、超市等营业性场所内,以机械表演的方式(即通过技术设备播放)使用的音乐。使用背景音乐付费既是国际惯例,也有法律依据。保护知识产权的《伯尔尼公约》对此早有规定,我国《著作权法》也明确规定表演权为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之一,使背景音乐有偿使用的依据更加确实充分。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政府签署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协定》),作出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承诺,进一步完善音乐著作权的保护自是题中应有之义。
谁来管理背景音乐播放?“作为目前国内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我们拥有对广大国内会员和外国协会会员的1400多万首歌曲的管理权。”音著协法律部负责人介绍说。据介绍,近年来音著协在不断完善背景音乐许可使用方式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同全国数百家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家乐福、沃尔玛等商场、超市以及麦当劳、肯德基等连锁餐厅签订了有偿使用许可协议,国航、东航、南航、海航和厦门等地的航空公司也已为飞机客舱背景音乐定期付费。迄今为止,同协会签订背景音乐使用许可协议的商业企业已逾千家。
抵制管理 遭到诉讼尽管如此,在背景音乐的收费问题上,音著协依然面临诸多的困难和阻碍。“某些地方、某些人群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漠,对使用背景音乐要缴费的规定不理解甚至全然不知,使得法律条款在一定范围内成了一纸空文。本次在对美廉美超市提起诉讼之前,我们曾与之联系交涉,希望对方树立合法使用音乐作品的观念,主动协商支付背景音乐使用费,可是他们一直不予理睬。”该负责人说,“鉴于对方的不合作态度,为切实保护音乐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不得不提起诉讼。”
其他城市维权动态 据悉,在本案起诉同时,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已将同样拒不解决背景音乐著作权问题的家得宝(天津)商业有限公司和天津百盛购物中心投诉到天津市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部门已受理并展开调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表示今后还将陆续在全国各地针对拒不支付背景音乐使用费的个别商业企业提起类似诉讼或行政处罚申请,以加大对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