弊病一:体制不顺
一个街道城管有“三拨人”
“这两天看了快报的报道,我们城管人自己都觉得很丢人,也很痛心。城管代表政府执法,却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这到底是为什么?”这位老城管工作者昨日告诉记者:迈皋桥城管打人案虽然是性质恶劣的个案,但近几年来损害市容管理形象的野蛮执法,几乎都由街道城管“包圆”了。这其中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市容管理的“顽疾”——体制不顺。
简单说,一个街道城管科就有“三拨人”:一般来说,科长、副科长是街道委派,正式公务员编制;但科长们手下的城管执法队员却是各区城管执法大队分派下去的,为事业编制;执法队员之外还聘用城管协管员,无编制,类似临时工。这其中,协管员由街道招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多都是关系户”;而队员们和协管员日常都归街道城管科干部管。因此街道干部的素质就决定了城管人员的素质,城管人员很容易沦为街道的私家卫队。
弊病二:经费不足
一个人4.9万元,管得越多收入越少
城管人员怎么会听街道调遣?这主要是因为从2002年9月16日,南京成立“新”的城管执法局之后,因经费不足,城管队员被“下放”到了街道。
为什么会“下放”?因为没钱。据这位“老城管”透露,南京目前1000多名城管执法人员都是事业编制,经费实行“打包制”,平均4.9万元/人。
“看起来好像还不少,实际上这4.9万元/人包括了队员所有的工资、福利、看病费用甚至工作经费。”这位老同志说,这就造成了一个可笑的现象:队员执法越多、收入越少。为什么?因为这4.9万元/人并没有区分哪些是工资、哪些是执法经费。如果执法需要用车,汽油烧多了,那肯定要从人头费里扣。队员们收入不够就只能由街道来贴补,这样“他们能不听街道的吗?”
弊病三:身份不明
南京千名城管都在“违法”执法
据介绍,不要说西安、杭州等一些国内大城市,就是在江苏省内,全省11个地市级城市的城管执法人员都是公务员编制或参照公务员来管理,惟独南京和徐州没有这样。
这就带来另一个问题:按照《公务员法》和《行政许可法》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必须是公务员。“严格来说,南京目前1000多名城管执法队员都没有合法执法的身份,他们的执法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这位“老城管”如是说。
弊病四:移权缺位
本该移交给城管的执法内容没有移交
没有正式身份,为什么就管不好城市?这位老同志告诉记者:这反映了一个观念问题,城管没有得到真正重视,沦为管管小商小贩的边缘部门,许多本该移交给城管的执法内容都没有移交。
举几个例子,2002年南京就出台了政府令,街头停车场交给城管管理,可至今还在交管部门手中。规划方面拆违建也是,200m2以下的归城管管,200m2以上的大型项目依然由规划部门来处罚,市民养狗办正规手续归公安管,可街头流浪狗以及狗随地排泄又归城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