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您规避二手房交易风险

作者:2008-04-29 17:08:16|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房产 | 交易 | 风险 | 二手房 | 房产家居 | 楼市观察 | 维权呼声

面对越来越复杂的二手房交易市场,买卖双方该如何防范风险?昨天(4月27日),十余位专业律师来到快报法律大讲堂,为百余名快报读者送上了一场“法律大餐”。

案例:贪小便宜吃大亏

2007年9月,某公司职员小王与女朋友准备结婚,由于两人都是刚刚参加工作,积蓄不多,便打算买套二手房。有一天,小王的朋友向他介绍了一处房产,并称这套房交通便利、环境幽雅。为保险起见,小王和女友还实地查看了一番。这是一套顶层的二居室,房屋结构合理、配套设施齐全。经过实际测量,房屋面积为80平方米。他们要求房主张某出示房产证,房产证上的信息与实际一致。于是双方很快谈妥条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面积为80平方米,每平方米售价3200元。买方必须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合同签订后,小王与女朋友好不容易筹齐了房款,之后高高兴兴地搬进新房。但当年年底,小王去办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发现房地产管理部门记录该房屋的面积为30平方米。小王大吃一惊,拿出张某的房产证,结果经鉴定,房产证是伪造的。经过调查,原来,这套房是阁楼房,张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违章改造,扩大了房屋面积。按照规定,小王只能享有30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其他部分属于违法建筑,应当拆除。

律师点评:对于从事二手房买卖,通常有两种方式供选择。一种是自由交易,不通过中介公司,双方当事人自己联系。这种方式的优点就是成本较低,缺点是当事人要花费很多精力,而且相关知识欠缺,可能会上当受骗;另一种方式就是通过中介公司进行交易。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方便、迅速,能够得到相应的业务帮助,但当事人应当支付中介费。律师提醒说,如果是自己交易,务必重视过户环节,买卖双方必须一起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

提醒:严防三个风险

谁都知道,二手房交易有风险,针对已发生的相关个案,南京金恒通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表示,下面几条风险必须严防死守:

风险一:合同风险

购房者要详细查看有关房屋的各种手续。合同文本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合同时要谨慎;合同要使用政府行政机关认可的合同文本;其次要对所签条款逐条推敲,文字表达要准确,不能模棱两可;再次,要弄清所有条款的内容,买卖双方都不要勉强签订。有条件的消费者最好请专家或律师对合同进行审核后再签,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风险二:法律风险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专家点评:

最新侠客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侠客点评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标题:  20字
内容: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09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
文明办网举报热线 010-659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