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令之外,我们还该做什么?

作者:2008-04-29 16:46:31|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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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北京市制定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将正式实施。规定显示,餐馆、会议室、办公室、食堂、卫生间、走廊、楼梯、电梯等,都将禁止吸烟。这一禁令,其中一个重要背景是中国政府承诺举办一届“无烟奥运会”。

通过法令的形式禁止吸烟,这并不是头一次。而北京作为第一个把禁烟范围扩大到所有餐馆、办公室的城市,人们自然对法令能否有效执行表示关注。在许多人看来,如果大多数人都不能遵从这样的禁令,或禁烟规定执行流于形式,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该如何体现?

这样的思考无疑是有益的。禁烟令得到很好的遵从,前提是必须有人们的共识。然而,现实情况并不乐观。且不说未见减少的烟民,只说吸烟这样一种经年养成的习惯,和对于许多人来说难以戒掉的烟瘾,我们就可以想见,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有多难。

然而,基于吸烟对人体的有害性,虽其禁吸之难,我们亦当力为之。只不过,我们不能只靠一部法令就想把问题全解决,更需要换一种思路。

在一篇文章中,我曾经写道,“控烟”需要“无烟文化”,但目前许多关于“吸烟有害”的研究或说法,很难真正说服人。比如“被动吸烟有甚于吸烟者”,在一些人看来,吸二手烟危害更大,如此一来,他们会对自己是烟民不以为然。比如“多吃糖比吸烟危害更大”。这只会让一些人认为,吸烟的危害性并不大。

的确,没有文化内涵的无烟说教,在内涵深厚的“吸烟文化”面前显得苍白无力。诸如“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烟熏文章酒熏诗”,烟已成为一种人际交往的媒介等等,我们又如何说服人们不吸烟乃至戒烟?我们最需要做的是对“无烟文化”进行发掘、倡导。

包括本人在内的许多人的吸烟和戒烟经历,可就“无烟文化”的说服力方面提出如下建议。这便是,让那些戒烟者说出自己戒烟的经历、说出前后的身体状态和感受。我深信,过来人的经历远优于空洞的说教。我自己就真切地体会到,戒烟成功后,身体各方面的状态要比此前好很多,比如,少感冒、感冒不吃药也能好、上呼吸道不感染,鼻腔无黄色遗留物、口腔没有那股难闻的烟臭味......不吸烟的感觉如此美妙,以至我现在逢烟民就劝其戒烟。

如果我们能达到这样一种效果,就是让人们从内心里对烟拒绝、反感,从而自觉远离之,那么,禁烟的群众基础就会很大。在此基础上的禁烟令也才能够收到更好效果。而从长远来看,禁烟立法的“升格”,制定一部《公共场所禁烟法》,乃至各有关部门、单位、社会机构出台相关措施禁止吸烟,以形成合力,那么,无烟,并不会是一件很遥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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