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两老总涉嫌挪用公款千万元受审

作者:2008-04-29 08:48:05| 点击:333|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社会 | 法制天地

侠客:干将

项目基金用于非法经营和偿还个人债务。昨日,“富仕雅庭”开发项目两老总因涉嫌挪用公款等罪,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2007年3月,因延迟交房,硚口区40名“富仕雅庭”业主找开发商武汉富仕经济技术发展公司理论。公司法人周业勤无故“失踪”;另一负责人刘有刚承诺,2个月后交房。

同年5月8日,交房承诺落空。

随后,“富仕雅庭”无备案、一房多卖、延迟交房、未办两证等投诉,遭媒体曝光;富仕公司负责人周业勤、刘有刚因涉嫌多项罪名被公安机关抓获。

今年4月,检察机关以挪用公款、偷税罪对周业勤提起公诉,以挪用公款、挪用公司资金罪对刘有刚提起公诉。

据检方指控,1992年11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注册成立富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周业勤于1996年4月担任该公司总经理兼法人代表。

2001年10月,为联合开发硚口经济区“富仕雅庭”项目,周业勤与刘有刚合作成立市富仕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为独立核算单位。通过销售“富仕雅庭”楼盘和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富仕公司取得项目基金1300余万。

2003年至2006年,周、刘两人多次通过“打白条”手段,挪用“富仕雅庭”项目基金1100余万元,先后用于承包缅甸一家赌场,购买门面及偿还个人债务等。其间,周还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挪用公款1400余万元。

另查,2004年至2005年,富仕公司通过瞒报收入,欠税370余万元。

庭审中,周业勤对检方所指控的偷税罪名不持异议,但否认挪用公款。刘有刚则表示自己无罪。法庭将择日宣判。

点击:333评论:0好评:0坏评:0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