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志红说,考虑到目前业委会还不具有法人主体地位,它可以委托聘任的物业公司代管代用,但扣除管理成本之后的收益,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
“人防工程的使用、管理和收益权的归属,不仅仅是一个地下空间本身的问题,而是与我国的土地所有制度、规划和开发模式密切相关。”律师包华说,在过去十几年里,我国的商品房经济还没得到迅猛发展,人防工程一般由建设方代管。随着业主权利意识的提升,自主管理人防工程的诉求必然越来越强烈,但“习惯的力量”却可能在未来几年内对这一进程构成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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