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顺驰路劲闪婚的代价

作者:2008-04-27 10:35:29|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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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劲基建反击 顺驰之争再起波折

声明称天津两家公司所有权归集团所有,不存在任何争议

本报记者 慈 冰 北京报道

从“闪婚”到埋怨不断,再到诉诸公堂,路劲基建与顺驰原股东的争议正在一步步升级。

近日,路劲基建有限公司(下称“路劲基建”)(1098.HK)公开发表声明称,路劲基建收购顺驰的进程完全按照协议进行,天津两家子公司所有权归路劲基建控股的地产集团所有,不存在任何争议。

这是针对近期媒体对于路劲基建与顺驰在争夺天津两家公司控制权的最新回应。分析人士称,此举表明路劲基建与顺驰控制权的纷争或将愈演愈烈。

天津两公司成争夺焦点

在近日路劲基建的声明中,其表示路劲集团及其他投资者有关收购以及行使顺驰A、B认购权的进程,完全按照双方协议的精神以及文件的约定和安排合法实施,并已于2007年8月完成了法律程序。

同时,此声明还表示,路劲集团完成了收购程序后,天津两家子公司(“天津顺驰新地置业有限公司”、“天津顺驰融信置地有限公司”)所有权归路劲基建控股的地产集团所有,不存在任何争议。

早在4月8日,路劲基建在其年报中披露,由于公司方面一直无法对顺驰天津公司行使管理权,已向天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索回控制权。同时表示顺驰原大股东孙宏斌,没有完全披露潜在债务及付款责任,已将其告上法庭,并索赔6亿元。

当然,孙宏斌也没有坐视不理,孙也反告路劲基建在收购部分项目程序上存在争议。

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路劲基建无法行使上述天津两项目的控制权,其顺驰天津公司总经理杨哲表示:“司法部门还没裁定谁是老板,我不好判断应该把这两家公司公章给谁。”

有人士分析,由于顺驰在天津的项目二十多个,且为负债盈利共同分担的财务模式,如果路劲基建只是收购上述两家公司的优质资产,而舍去目前负债累累的其他资产,那么这将会对其他负债资产造成严重的影响。

2006年9月5日,路劲基建宣布,路劲基建将向顺驰中国注入12.8亿元资金,并于入资完成后持有顺驰55%的股权。顺驰原股东孙宏斌持有40%的股权,高管层持有5%的股权。增资入股之后,双方在去年一月又签订了补充协议,路劲基建几乎完全收购了顺驰。

曾几何时,这种在顺驰最危急的时刻施手援救让双方都大加赞扬,“选择这样的合作伙伴,顺驰等于吃了定心丸”。顺驰中国董事局主席汪浩当时表示。而路劲基建董事局主席单伟豹称,收购顺驰,使得路劲基建获得土地、知名度和团队的优势。

不过最终,双方都以这样的方式来面对当时的联姻,不可谓不令人遗憾。

债务增加没想到

文化上的差异或许只是表面上的矛盾,而目前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路劲基建认为顺驰制造假文件隐瞒优质资产,以及“原大股东没有完全披露潜在债务及付款责任”。

在2006年9月的签约仪式上,孙宏斌对单伟豹说:“你买了个便宜货。”那时,路劲基建也认为收购顺驰是一个正确的决策。因为顺驰有600万平米的土地储备、1300人的队伍、十几年的房地产经验,并且是2004年全中国销售量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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