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投诉:买“美人豹”车商送“三菱”标志
成都市消费者吴女士今年2月25日以9.2万元(包含购置税、保险等)的价格,在成都新动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吉利汽车公司生产的型号为JL7155X的红色“美人豹”跑车。“购车后开了11天,汽车因故障3次进维修站,而且发现该车没有我要求的安全气囊。”今年“3·15”期间,吴女士在几次与该公司协商无果之后,将此事投诉至四川省消委会投诉部。
在给该会的投诉书中,吴女士反映的另一问题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该公司为吴女士配送了一套三菱汽车的标志。“我买车时看见他们的卖场停有一辆车型与‘美人豹’一样但标志是‘三菱’的汽车,公司促销人员说这标志是他们换的,也可以送我一套,并说只需在车辆年审时给他们打电话,他们会为我处理好,不用心。”吴女士说。吴女士随后拿出与该公司签订的购车合同原件,合同末尾处注明有“送膜、地板胶、香包、挡泥板、三菱标志”的字样。
吴女士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她的知情权,要求该公司公开赔礼道歉、无条件退车及按国家相关规定赔偿其损失。
●记者暗访:“宝马”、“奔驰”标志都可送
就吴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随后和成都电视台的同行一同前往该公司进行暗访。“没得问题,你要宝马、奔驰标志,我们都可以送。你上完牌照后把车开到我们指定的维修站,他们就可以帮你免费安装。”一位女促销员向记者介绍情况。
记者问其此举是否会对三菱、宝马、奔驰等厂家构成侵权,她称“应该不会”,原因是汽车的所有权自售出后就发生了转移,即便构成侵权,后果也应由车主而非经销商承担。对于记者的“车辆年审不好过关”的疑虑,她以“年审前将车开到维修站将标志换回来就没事了”作答。
“经销商的这一行为不妥,不过这属经销商私下的行为,与我们厂家无关,我们对此也很无奈。”吉利汽车公司成都办事处主任施海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经销商的行为已涉嫌侵犯三菱等汽车生产厂家的商标权,有点损人不利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