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与女子偷情后被索5千元将其勒死

作者:2008-04-25 08:31:42| 点击:6631| 评论:4|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社会 | 社会百态

侠客:失语

记者:从作案后到被抓获,这10多天的时间你是怎么过来的?

陈:整天做噩梦,心里忐忑不安。

记者:你觉得杀了这个人值吗?

陈:不值,不值得为这几千元而去杀个人,把两个家庭都毁了。

记者:但我觉得还有一个不值,那就是为了一时的男女之欢去背叛你的妻子。

陈:不值。

记者:你在这件事情上吸取的最大的教训是什么?

陈:人已经走到这一步了,也无法挽回了,只能是认服法律判决。

记者:我刚才在案卷上发现,你妻子给法官写了一封信,请求对你从轻处罚,也许你妻子在心里已经原谅了你,但是法律是不可能原谅这样的过错的。

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陈学民 男,1962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尉氏县人。2007年4月13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尉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7日被依法逮捕。2007年10月22日被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该案二审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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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世道已便! 史应龙 2008-04-28 21:24:50
也太没品味了啊. 有没有年轻一点的偷偷 张养文 2008-04-26 16:01:32
一个人就这么完了,真是挑了个好方式 张华 2008-04-25 18:16:02
和四十多岁的老女人乱搞,真SB Feng 2008-04-25 1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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