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房交易成本大增 有效挤出投资性购买需求

作者:2008-04-25 08:16:48|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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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北京市建委发布《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准入标准及已购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补交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政策对于限价房再上市做了严格规定,此规定使得限价房出售成本大大增加,业内人士分析,这将有效挤出投资性购买需求。

《通知》中规定,已购限价房在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之后,才可以按照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并且要缴纳普通商品房价格与限价房价格差额35%的土地收益等价款。

“链家地产”副总金育松表示,尽管限价房的前期置业成本相较之下非常低,但是从这一规定来看,后期的出售成本将非常高。以购买西三旗的限价房为例,售价为635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的限价房售价在50.8万元,五年后出售,假设五年后西三旗区域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为12000元/平方米,两者的价格差在12000×80-6350×80=45.2万元,则需要缴纳的土地收益等价款为45.2万元×35%=15.82万元,对于投资类的消费者而言得不偿失,这将有效地挤出限价房的投资需求,体现其保障性特点。

此外,金育松认为,尽管限价房的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保障了大部分购买人群的支付能力,同时征收高额等价款又有效抑制了投资需求,使相当一部分刚性需求得到了满足,但是由于其户型小于90平方米、主要集中在个别典型区域、供应量有限、限制户籍等客观因素,其对整个房产市场的冲击也较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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