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企老总挪用数亿公款被判无期

作者:2008-04-25 07:28:53| 点击:626|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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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情尽难寻

号称山西“国企第一贪”的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原经理、山西大典商贸公司原经理宋建平贪污、挪用公款一案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宋建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悉,宋建平在职务期间大肆运作数亿元国有资产,先后以家人、同学的名义,承包、开办多家公司。到2006年3月被“双规”时,他的“宋氏王国”资产已达2.6亿元人民币。今年二月,太原市中院依法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数罪并罚,判决宋建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提出抗诉,宋建平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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