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青年男子用网络诱骗女网友实施强奸轮奸共32次

作者:2008-04-24 16:29:49| 点击:10682| 评论:5|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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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失语

在审讯小勇时,民警发现他的网名显出露骨的兽性,其中网上资料大意是“想尽一切办法玩弄女性”,面对民警的询问,小勇还觉得自己的网名很有个性,很有创意。民警审讯嫌疑人小福时,对方说:“我自己有老婆,还有很多女孩子,所以不能跟她(女网友)谈感情,只是想玩一下她(指发生性关系)。”

受害者应学会自我保护

在9名被强奸的女网友中,小珍和小云都多次被强奸、轮奸,但直到把犯罪嫌疑人抓获,她们也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

1990年出生的小珍没有母亲。2006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小亮等人就把她16岁的童贞夺去。当年的半年间,她就5次被强奸,而且每次都是轮奸,多的时候先后有4个人分别折磨她,任凭她如何反抗。然而,每次被强奸后,她依然跟着这些嫌疑人在一起玩耍,不少律师看到她的笔录都觉得揪心。

民警:他们多次强奸你,为什么还要跟他们出去玩?

小珍:他们要我出去的时候,都打我,威胁我。如果我不去,他们就说要抄我的家,并且把强奸我的事告诉我爸爸。

民警:为什么不报案?

小珍:怕他们打我,又怕家人知道,怕报案后更麻烦。我没有妈妈,不知道跟谁说,只好一个人哭。

类似小珍这样的心理,很多受害女性都有,如何防患被侵犯并能让及时惩罚罪犯,是现实中的一个大问题。为此,记者采访了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罗贤忠。罗贤忠认为,女性要从小就培养自我保护的意识,家庭、学校也要共同关心。在目前网络变得非常时尚的年代,女性交友时要有健康交友的心态,对初次见面的人,在见面时间、空间、饮食方面都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把虚拟世界理想化。一旦被强暴,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法律保护,不能有羞愧的心理障碍。同时,要有保全证据的基本意识,至少要保留内衣、内裤等,从而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提供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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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男人也要注意防范啊,也有人喜欢强奸小男孩 只有白痴才会依赖男人 2008-04-29 14:08:04
真给年轻人丢脸。想女人想疯了。就不怕你女 孙浩 2008-04-29 07:46:53
垃圾 真爱无期 2008-04-28 17:56:53
猪狗不如的家伙,统统都抢毙了,这都成什么 心语 2008-04-27 16:23:50
比野兽还不如的东西,法律,社会,有良知的 王丕玉 2008-04-27 11: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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