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马桶上和窗户上有没有留下擦痕,擦痕的方向是什么样的?卫生间里面的踩踏痕迹和尘土与死者鞋子上的痕迹和尘土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是否有伪造的嫌疑?
第四,窗户打开的力度有多大,有没有生锈,是不是一个女孩在醉酒状态下能做到的。窗户铁条上留下的衣服纤维以及死者衣服上的划痕,能否判断出死者是头先出去的还是脚先出去的。
现有情况来看,她自己坠楼的可能性比较大。但“自行坠落”所衍生出来的情况很多,有自杀、不慎、被迫都可能。
人衣脱离?
在裤腰上还系着皮带的情况下,谭静坠楼时休闲裤脱落“符合高空坠落”这一结论是否具有说服力?您所亲历的或知道的高空坠落案件中,是否曾有过坠落时人和衣服分离的先例?
检察官:
在高空坠落过程中,因滑动、勾挂、高空强大坠力等等都可能造成衣裤脱落,这样的先例以往也有过。
顾浩巍:
在检验皮带时,应该量下尺寸,看是不是能掉下去。再者,皮带上有没有别人的指纹?裤子上面的破损,受力方向怎样?裤子是坠落过程中刮掉的,还是死者掉到梁上之后,裤子才落下去的,这些可以通过划痕来判断。
民事责任?
对于醉酒的谭静,3名韩国男子深夜将其带回己家,已构成先行义务,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谭母可以得到相应赔偿,此说是否成立?谭母是否可以追究三名韩国人民事责任?
顾浩巍:
3个韩国人在一起醉酒的时候把死者带回家,就是主动承担了监护义务。现在,他们没有尽到监护责任,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在没有其它证据证明3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死者家属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其民事责任,但究竟要承担多大责任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腿内验伤?
从您的办案经验看,人体经历从30楼坠落至13楼横梁这个过程后,身体最可能呈现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除“全身多处挫伤及骨折”这一特征之外,尸体还可能有什么表现?人的肝脾是否会因巨大的冲击力而破裂?
检察官:
肝脾破裂,多发性粉碎性骨折都可能出现。
另外,不管是被扔下去,还是自己跳下去,还是不小心掉下去,都很难从骨裂程度或脾脏破裂程度来判断,无论是怎么掉下去的,这些损伤都会是一样的,要判断“自杀”或“他杀”靠这个是区别不出来的,主要还是依靠外部环境来判断。
顾浩巍:
尸检表明,有多处挫伤和多处骨折,挫伤怎么形成的,是坠落过程中形成的,还是在房间内形成的?
一般尸体在坠落过程中,大腿内侧、腹股沟部位不容易形成挫伤,那么,这两处有没有挫伤?如果有,则很可能是在房间内形成的,这是她是否遭到性侵犯的一个关键。
三人串供?
从韩国人听见洗手间“砰”的一声响到报警,中间间隔时间少于一个小时(监控录像显示5时26分他们走出电梯,报警回执显示报警时间为6时21分),这个时间段有没有可能让三人串供出完美的、没有破绽的供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