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长》伤员瘫痪 导演首开口自承有意识问题

作者:2008-04-24 07:49:21| 点击:0| 评论:0|第5页/共7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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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残留

拍戏闹出人命虽然罕见,但是暴露出影视剧拍摄期间的安全问题,引人深思 。

问题一

谁来监管

影视剧拍摄安全

《我的团长我的团》剧组拍戏出了人命,为何当地公安局一直没有出现在出事地点,也未介入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云南腾冲县公安局,一位110接警台的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腾冲县公安局没有就此事出过警。对于剧组是否就“危险道具”到该局备案的问题,这名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向领导请示,随后他向记者转述了领导的意见:“我们已经知道发生了这个事情,但是目前没有任何人报警,所以尚未介入调查。”记者从一些影视单位了解到,拍摄军事题材影视剧,只要涉及枪支和弹药,必须要向当地公安局进行备案。但是对于爆炸和烟火场面的拍摄,并不需要备案。

在影视剧拍摄之前,影视剧公司必须向广电总局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报批。广电总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主要是负责电视剧题材的审批以及拍摄完成后的审查。在电视剧的拍摄过程中我们并不参与。”

而在电视剧拍摄过程中,剧组拍摄地所在的当地的政府也并没有监管的责任。光中影视的负责人赵军告诉记者,不管在哪个地方拍戏,一般都要和当地政府备案,但他表示:“还没有想到应该由谁来监管拍摄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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