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许霆案重审后判决。许霆因盗窃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万元。
就在几天前,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反复研究、商讨,被称为“宁波版许霆案”的唐氏兄弟借记卡非法转账案也被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唐氏兄弟明知借记卡不能“透支”,仍利用ATM机出错,非法转账225万元,已构成了盗窃罪。
ATM机出错非法转账225万
提起唐氏兄弟的案子,许多人都喜欢称其为“宁波版许霆案”。事实上,它案发的时间要早于许霆案。
事情源起哥哥唐风军帮弟弟唐风光去鄞州银行办理借记卡销户手续。
两兄弟是湖南人,在鄞州一家工厂打工。去年1月28日,哥哥去注销借记卡时发现弟弟的卡内还有余额4.49元,但因为没有带弟弟的身份证,没法取出来。
当天晚上7时许,唐风军在鄞州区古林镇的一台鄞州银行ATM机上,将余下的4.49元转账到自己的鄞州银行借记卡中,但因操作错误,输入了49.49元。
令唐风军没想到的是,这样的操作竟然成功了。
唐风军随即查询弟弟借记卡内的余额,竟然显示为45元。唐风军也觉得很怪,又将这45元进行转账。
转账结束后,唐风军再次查询弟弟的借记卡,里面的余额竟又变成了90元。
于是,唐风军以等于或者小于卡内余额的数字连续转账,当晚共计转账135万余元人民币。第二天,唐风军再次尝试转账,又将90万余元转入自己的借记卡内。
转账225万元以后,两兄弟觉得一张卡上有这么多钱实在太危险了。唐风军马上通知弟弟,新办理了一张卡,将67万余元转到了这张新卡里。接着,他又取出57万元,分别转到老家亲戚和舅妈的卡上。还有一部分钱,兄弟俩用来充话费了。
2007年1月31日,兄弟俩担心起那张原本打算销户的借记卡,打电话给银行查询相关情况。
银行查账后发现卡内显示的余额为负200多万元,向古林派出所报警。
当天晚上,两兄弟在出租房内被抓。 案件定性花了一年多时间
唐氏兄弟的案子由当地警方侦查终结后,以涉嫌盗窃罪于2007年3月15日移送鄞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同年4月16日,鄞州检察院向鄞州法院提起公诉,期间延期审理两次,后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改变管辖。鄞州检察院于同年9月17日将案件报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2007年11月20日,广州“许霆案”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唐氏兄弟的案子也开始被相关人员透露给外界,并以“宁波版许霆案”称之。
和许霆案不同的是,有关部门对于唐氏兄弟案子的处理,获得了宁波一些网友的肯定。有网友曾表示,宁波司法系统处理唐氏兄弟的案子,态度很谨慎,没有马上判决,而是反复对这个案子的定性进行探讨,令人称道。
许霆案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受理唐氏兄弟案件的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讯问了两名当事人,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期间又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在许霆案重审宣判前,认定唐氏兄弟涉嫌盗窃罪,并于今年3月26日正式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