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卡被挂失失主也是名病人
由于是第一次来上海,周亮面对陌生的城市手足无措,只好把卡和钱放进包内回到医院。碰巧的是,母亲病房内有一个床位空出,他把包紧紧地抱在胸前,躺在床上。卡和钱对他来说如同一个烫手“山芋”,他整夜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次日,周亮早早起床,赶到上海银行长乐路支行等候。9点,大门开启,周亮第一个冲了进去,拿了1号预约单,准备将取出的钱全部存回去。“这张卡已经挂失了,卡是你的吗?”银行工作人员夏小姐好奇地询问。周亮支支吾吾地说,误拿了别人卡上的钱。随后,夏小姐通过有关渠道联系到失主刘泱。
原来,失主刘泱也是一个病人,因患有尿毒症进行了肾移植手术,但有些排异反应。当日取款时,他感到头晕目眩,匆匆取了钱后就离开了医院,回到家才发现银行卡不见了。他赶紧拨打银行电话挂失,并向警方报案。在征得刘泱的同意后,夏小姐将6300元存入与卡相关联的存折内。
知过即改为时不晚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根据周亮留在银行的手机号码,警方很快找到了他。2月18日,周亮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考虑其态度良好,行为危害不大,警方对其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
静安检察院公诉科的检察官进行了多方核实,上海银行的录音记录和夏小姐的证言,证明周亮所言是真实的。检察官认为,周亮称在取款过程中受自己良心谴责,感觉到行为是不对的,所以不想再取款了,之后的行为也印证了其供述,表明他的主观恶性不深。同时,周亮当天即通过银行的服务热线咨询还款方法,并于次日上午银行开门后立即到银行,通过柜面将钱款归还至刘泱账户内,没有造成刘泱实际损失。周亮至银行归还钱款时,留下真实的电话号码以备联系查询,之后在公安机关电话与其联系后,即主动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事实,说明确有悔过的表现。此外,刘泱也主动向检察官提供书面文字,认为周亮取款后次日已将全部款项还清,不管周亮出于什么目的,此事对他造成的伤害已经结束,个人认为可以不予起诉。
经静安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最终认定,周亮的行为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承办此案的公诉科检察官房绮云指出,在诱惑面前,有人可能会有一些私心,但周亮在最初的错误之后,能够及时警醒,并积极、主动地弥补自己的错误,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