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员工受处罚被逼穿女装游走大卖场

作者:2008-04-23 07:51:10|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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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购回应】已成立调查小组介入事件

为了核实真相,记者在4月21日下午联系到乐购三门店店长韦先生。虽然当时韦先生也在场,但他向记者表示,由于公司内部有规定,不得在未经公司允许的情况下接受媒体采访,所以不方便就此事发表评论。

随后,记者直接联系到吴姓营运长本人,而他的回答同样是:未经公司允许,不便接受媒体采访。

不过,据记者了解,吴姓营运长这次“处罚”事件已在乐购内部传开。知情人士透露,这次吴姓营运长激怒了三门店员工,三门店已经以门店名义,发出一封邮件,向公司高层投诉。

21日下午,记者通过乐购上海总公司,找到了乐购负责宝山地区的专员吴小姐。她表示,目前公司高层并不知晓此事,她会进行核实。随后,她给记者打来电话,承认目前公司高层已接到投诉吴营运长的邮件。

昨天下午,乐购负责媒体工作的安小姐告诉记者,公司人事部门的确已收到三门店的投诉信,但事情的经过未必像目击者描述得那么严重。“由于事情涉及高级管理层,所以公司非常谨慎,现在人事部已经成立了调查小组调查此事。”安小姐表示,调查结果这两天就能出来,会第一时间与记者联系。

■资深HR(人事经理)张臻

“暴君管理”效果不佳适得其反

从HR角度来说,这种带有侮辱性的处罚方式会挫伤员工积极性,破坏员工和领导层的关系。吴营运长这种管理风格,在HR管理范畴中叫做“暴君式”的管理方式,这种方式可能在初创的企业中有效,而在大型公司里,应该有更科学的方法。

像乐购这样有规模的公司,完全有能力用绩效管理和培训的方式,来防止员工犯错。采用过激的管理方式,只能适得其反。

■上海中村律师事务所蔡晶律师

吴营运长行为已侵犯人格

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事实的确发生,那吴营运长的行为明显侵犯了员工的人格权和名誉权。这名经理的行为,在精神和名誉上损害了他人人格,受害人完全可以提出侵权诉讼,要求对方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并进行相应赔偿。同时,作为乐购公司,更应承担起社会责任,保证员工人格不受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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