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巨雷(王德显的律师):从来没有听说过
作为一个律师,我对每句话的分析,都是看它客观不客观,符不符合常理和逻辑。王导和队员们都是有感情的,会无缘无故这样吗?这些事情是我第一次听到,原来根本没有听说过。现在还有20多个小队员跟着王导,如果王导真的像她们说的这样,怎么还会有队员跟着他练?
“侵吞工资”师徒对簿公堂
上个月,王德显曾经执教的3名女队员艾冬梅、郭萍、李娟,以“侵吞工资”为由,向北京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他们在诉讼状中表示:“王德显在执教艾冬梅期间,以其年龄较小为由,将其中国工商银行存折代为保管,直至2006年5月28日,艾冬梅发现其工行存折中2万元人民币被被告王德显擅自取走,并拒绝归还。此外,原告在2006年5月20日才发现其有一个农业银行存折(为火车头体协发放的训练费用),挂失时仅仅只有6000元,其余3万元被王德显取走。”
按照3名女队员的计算,她们的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存折被王德显所侵占的数额每人差不多都有5万左右。艾冬梅说,“我们只是想要回我们的钱,有那几万块钱,我是想开个小服装店,郭萍是想开个打字店,就想过个日子。”而孙英杰的母亲之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2005年初,我女儿向王德显要钱,王德显不但不给,反而当着所有队员的面打我的女儿,最后打得我女儿在桌子底下躲了一个多小时。”对于这笔费用的用途,王德显给出的解释是“营养费”。可艾冬梅说,“早餐是豆浆、两个馒头加咸菜,中饭是两个素菜加一盘牛肉。除了饭菜之外,我们没有吃过任何形式的补药。只是在大赛前,教练会让你吃几颗药丸,每年最多吃个四五次。不知道是什么,我反正是没感觉出有什么特殊效果。”许子栋(艾冬梅的律师):离队了还算“营养费”?
其他的不说,单说艾冬梅她们2002、2003年就离队了,王德显还一直把她们的工资算作所谓的“营养费”,人都离队了,还来什么“营养费”啊!而且她们这些钱若是真的成了“营养费”,那么买了什么补品、吃了哪些东西,王德显总该举得出来吧!
王德显:不讲投入就想拿钱?
她们都是1995年来到我的队里,一直到1998年,她们没有奖金也没有工资。因为她们那时是试训队员,得拿到全国前几名才给转正。但是她们要想拿到成绩的话,得投入呀。在这其中投入的费用,她们个人没有拿过一分钱。这些钱体工队给一部分,别的钱都是我出的。当初我们的话说得非常清楚。我说,你们现在没有钱,你们的费用我来垫付,但等你们有了工资之后,你们应该给自己去“加养”,当时他们都是点头答应我愿意来付这个营养费。现在体工队给艾冬梅开的工资奖金的明细单一共是16万元,那么你现在用10年时间拿16万元去培养一个世界冠军去,你能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