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万科:万科或正遭遇危机

作者:2008-04-22 14:47:23| 点击:0| 评论:0|第4页/共5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房产家居 | 楼市观察 | 业内观点

同时,4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也公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对2006年31号文的细化,以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管控,加强对地方税收的控制。在31号文中,对房地产预售款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是,按照预计毛利率计算预计毛利润额,再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开发产品结算计税成本后再行调整。《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分季(或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中,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和郊区的预计利润率不得低于20%;位于地级市、地区、盟、州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的预计利润率按照有关规定不得低于3%。按照《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要求计算,房地产企业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率和20%的利润率,房地产企业每月的预售款至少有5%必须要用于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前的31号文,是按照毛利减去期间费用等项目的方法计算,而期间费用等项目又有比较大的操作空间,房地产企业往往通过加大期间费用的方法,减少当期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而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直接规定了利润率,使得企业难以通过期间费用减少应缴的税额。相比此前企业预缴所得税利润率一般以15%计算(目前房地产企业的税收预缴已经按照上述标准执行)而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下的利润率标准有所提高。而且,另一方面,预缴税收由按季转为按月征收,则有可能增加企业财务压力。

无疑,央行接连使出继续上调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发行1080亿院央票这两招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都会让目前资金已十分紧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们的资金链变得更紧,对当前缺乏资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们形成一次打击。会迫使更多的房地产开发商在更多的楼盘采访甚至更大的降价幅度降价促销,以求能尽可能快速回笼资金,缓解资金压力。这样,房价则很可能呈现继续下降的走势,房价预期进一步改变,消费者在对房价走势进而对整个房地产走势的预期可能进一步观望,使得万科等所称的“房地产市场正在回暖”一说至少在近期内难以成立……

房地产市场并非真正回暖,万科本应继续降价以获得更多的竞争优势这样,或达成更深层目的,可一方面正可能遭遇“差价补偿”带来的危机,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正在回暖”一说,又使得万科在短期内不便更大张旗鼓地在各地继续降价促销,使得万科在未来的市场作为及释放舆论等方面显得左右为难。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专家点评:

最新侠客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侠客点评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标题:  20字
内容: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09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
文明办网举报热线 010-659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