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程从外地赶来的某航空公司的法务经理则强调,目前国内只有三家航空公司拥有供飞行员训练的模拟机,这些模拟机极其昂贵,引进价格在1500万美元左右,并且还需要维修保养费用。如果自己没有模拟机,就要把飞行员送到国外去训练,一小时就要128—130美元,“培养飞行员之昂贵是行外人难以想象的。”
对此,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肖胜方指出,目前已有的判例是,飞行员离职时,培训费用的计算大部分是参照原民航总局109号文规定的70万元-210万元的幅度内进行赔偿,但事实上该文层级不高,而且是针对航空公司间飞行员流动的补偿标准而言的,并不能作为飞行员和航空公司间培训费问题的参照标准。但由于目前大部分航空公司都拿不出充分的培训费的凭证,而国家法律又无相关规定,仲裁庭和法院就只好参照该文进行判决。肖胜方建议,航空公司要注意保留培训费的凭证,与飞行员签好培训合同,细化培训内容,避免在索赔时遇到的尴尬。
4 实行转会制稳飞行员情绪
某航空公司法务部经理坦承,现在飞行员闹情绪的情况的确已经影响到整个航空业的飞行安全。“我们赞同飞行员转会制度,飞行员辞职后应赔偿的培训费用由新东家支付。我们希望民航局下文,具体规定飞行员从老东家到新东家应该怎么操作。”该经理还透露,目前飞行员跳槽是在民航局下属的地区局主持下,新、老两个东家协商解决。但在实际操作中,新东家为了压低赔偿费用,一般会让飞行员“打前战”,讲价钱,打官司,闹情绪。而走仲裁、法院这个程序,拖的时间很长,对航空公司的经营、飞行稳定都产生不良影响。
肖胜方律师也指出,刚刚实行的《劳动合同法》主要针对制造型企业,在政策上倾向于保护弱势的劳动者。而飞行员是稀缺的资源,和一般的劳动者存在区别,《劳动合同法》用在飞行员上就会出现一些“不适应”,比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一般劳动者中很受欢迎,而飞行员却不愿意签。
●事件回顾
21航班集体返航
3月31日一天内,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从昆明飞往大理、丽江、版纳、芒市、思茅和临沧等地共18个航班返航,航班飞到目的地上空后,乘客被告知无法降落,又都飞回昆明,这导致昆明机场更多的航班延误。
4月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又有3个航班“因天气缘故返航”。据知情人称,这是飞行员对“3·31”集体返航事件的声援。
东航被停部分航线经营权
民航局对该公司处150万元罚款
据新华社电 中国民用航空局昨天公布了对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航班返航事件做出的调查结论,认为这是一次东航云南分公司少数飞行人员无视旅客权益所造成的一起非技术原因的返航事件,同时对东航做出处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