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跳楼市民看热闹不报警 邻居拒开门施救(图)

作者:2008-04-18 09:58:33| 点击:0| 评论:0|第4页/共4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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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楼均无人开门小强紧紧抓住妻子衣服 20分钟后才有人报警

市民光看热闹不报警

就在这时,楼下有市民经过。小强当即大声呼喊,“帮忙报119,我的妻子快滑下来了!”听到呼喊,过路的市民抬头一看,但并没有掏出手机报警,反而加快步伐离开。小强两次呼救,过路的市民均不愿意报警。

“我当时真的伤心了,现在的人怎么这样?”小强有些绝望。此时,小强感到,抓住妻子衣服的手已经筋疲力尽,满手心都是汗水,攥在手中的衣服一点点往外滑去。

20分钟后,才有市民报警。此时,小强的两只手已开始麻木。

救援过程市民不开门

黔江消防支队新华中队到场后,楼下聚集了不少市民围观,而6楼的被困人员则在不停地呼喊哭闹。指挥员立即下达命令,实施空中救援。当官兵们来到七楼敲门时,却无人应答,到了八楼还是同样情况,官兵们立即上天台,可是天台上施救危险程度更大。战士张燕庭从楼顶滑到八楼窗户时,看到里面有一女子伸出了头向外看,到七楼时,竟然也有一男子伸出头向外看。

“你们怎么不开门!”张燕庭已经顾不上和他们理论了。经过几分钟的努力,终于成功将被困人员救出。

后据黔江区急救中心医生介绍,孕妇阿铭身体情况稳定,只是情绪上有点激动。

(文中均系化名)

律师:不开门居民属见死不救

消防提醒,发生灾情后,每个公民都有义务报警,消防队员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要积极配合。

律师田玉认为,面对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孕妇,这几位市民拒绝开门为前来营救的消防员提供方便,该市民的行为完全就是“见死不救”,应该受到道德遣责。

相关链接:最近有法律专家提出,我国刑法应增设“见死不救罪”,当道德谴责不足以制止屡屡发生的见死不救行为时,用法律来规范和制约这些见死不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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