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委委员:限价房政策暂不突破户籍限制

作者:2008-04-17 08:50:05|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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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北京市并不是第一个推出限价房管理政策的城市,但是其政策制定等工作仍在“摸石头过河”。

程建华表示,北京市限价房政策是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的,但是真正实行起来以后,还要根据房源、申请人员等各类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调整。

例如,对于限价房的价格制定和5年后上市征收差价比例上,北京市建委也提出动态管理的政策。初步确定,5年后买房人出售限价房的要征收差价的35%,但是会根据房价变化等因素,到时候进一步调整。

住房保障专家牛凤瑞向记者表示,北京市限价房政策虽然制作缜密、征求了广泛的社会意见,但是其政策当中仍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例如,对于社会反映强烈的“假离婚骗取限价房”的问题,虽然经过政策的再三完善,仍无法完全解决这一问题。很多专家担心,北京限价房会走原来经济适用房的老路,出现一些“道德风险”的问题。

北京限价商品房价格制定政策中表明,将根据项目综合开发和合理利润为基础,由北京市发改委、建设、财政等部门,参照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房住房价格,研究制定。

而同地段的普通商品房价格如果由开发商刻意拉高,是否仍可作为参考标准?综合开发和合理利润又该是多少?一连串的问题,是限价房政策“实转”以后必须面临的问题。

对于限价房的购买标准,政策中规定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不超过8.8万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家庭总资产净值在57万元及以下;4人以上家庭年收入为11.6万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家庭总资产净值在76万元以下。

牛凤瑞指出,如果真正去核实申请购买家庭的财产等状况,需要多少的人力、物力去核实呢?这么高的行政成本付出,是否值得?

北京限价房管理政策中还指出,对于多次摇号未中的,轮候3年以上的,区县保障管理部门可直接为其配售一套限价商品房。

对这条政策,牛玉瑞表示,这样的政策很容易造成权力寻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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