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出问题维权要有度 六大案例教你家装维权

作者:2008-04-16 13:51:40|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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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在给墙刷乳胶漆时,千万不能图省事,应该先对墙面进行充分考察,避免为省小钱而以后出现纠纷责任难以界定。

■保修期缩了水装饰公司推责任

案例五:周女士的房子是2006年3月份装修好的,去年春节期间,周女士家的厨房漏水,把楼下住户的吊顶给泡了。装饰公司曾来维修过一次,但没有修好,后来装饰公司说,按照当时签的合同,已过保修期,如果要修,需要额外付费。

根据《西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厨卫的保修期为5年。而此前,西安家装施工合同中只约定了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而厨卫的保修期大都是装饰公司说了算,有一年的,也有两年的。

尚军告诉记者: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32条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但在现实中,一些装修公司在合同中将保修范围写得非常简单,从而减轻责任。

专家提醒: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诉诸法院,装修公司必败诉。

■家装出问题维权要有度

案例六:去年6月,家住西安南郊的王先生发现房屋有些漏水,于是找来了一年前给自己家装修的公司,家装公司表示愿意进行维修,但是王先生不让他们维修,而是提出了索赔3万元的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尚军说,按照消法规定,家装公司是可以维修两次的,但消费者却只要求赔偿,这种“过度维权”的做法,家装委是不会支持的。

专家提醒:自我保护很重要,但却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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