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申购限价房年龄限制放宽 摇号仅限京户籍

作者:2008-04-16 08:46:46|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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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5日)起,《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并执行。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适当放宽了单身申购人的限制条件,实行对申购人年龄的动态管理。北京市建委新闻发言人张农科称,《办法》实施后,满足条件且具有本市户籍的北京市民,均可向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审核窗口提出购买限价房的申请。各区

县住房管理部门窗口将尽快完成所有相关准备工作,陆续受理居民申请。

单身申购人年龄条件可浮动

昨日开始实行的《办法》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最大的变化,就是单身居民申请限价房条件的放宽。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单身申请人须年满30岁”的限制,在正式颁布的《办法》中有了适度的松动,规定可根据房源供需情况,对单身申请人的年龄实行动态管理。例如,当房源充裕且申购家庭较少时,单身申请人的年龄限制可在30岁以下适当放宽。

《办法》对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未来,各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将对提出限价房申购的家庭,从年收入、住房、资产三方面的准入标准进行限制,实行动态管理。

此外,张农科还介绍了离异居民申购限价房的条件:离异双方如未以家庭为单位申购过保障性住房的,离异之后可以以个人身份分别申购限价房;如双方曾以家庭为单位申购过保障性住房,则离异后不能再申购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摇号购买仅限北京市户籍

为了保证在限价房销售时的公平性,限价商品住房采取公开摇号的销售方式选择房源。根据《办法》规定,所有参加限价房申购的家庭,必须为北京市户籍。

据悉,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中,有三类家庭可优先选号,包括: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涉及的被搬迁或腾退家庭;成员中有60岁以上老人或有严重残疾人员或患有大病人员的家庭、复转军人家庭、优抚对象家庭;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程序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对多次参加摇号均未摇中,并轮候3年以上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直接为其配售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已购限价房5年内不能转让

《办法》就市民普遍关心的限价房上市交易问题进行了严格规定: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确需转让的由政府回购。

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需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目前该比例定为35%。按照规定,有关部门可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适时调整这一比例。

去年开工限价房今年全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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