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官方的跨机构流浪者委员会执行干事菲利浦•曼加诺表示,在美国的流浪者中,其中只有10%至20%属于长期流浪者,其他大部分人都是短期流浪者。他们因为听说大城市机会多,涌向城市,却没有想到那里的房价同样很高,即使他们不停工作,也无法负担住房开支。政府所要做的首要事情,是为短期流浪者提供可负担的固定住处,让他们可以在大城市里生存下去。
美国的一些城市,比如芝加哥、奥兰多、圣塔克鲁兹,还出台了一些限制乞讨的规定,比如在商店和自动取款机附近多少米内不许乞讨,甚至要先获得当地政府的“乞讨证”才能上岗。对此,华盛顿的一家独立调查机构“公共议程”对美国民众做了一次民意调查,没想到和政府的想法相反,71%的美国人认为,只要流浪者不妨碍到商店或公园里的他人,警察没必要来驱赶他们。
来自民间的努力
除了美国政府,美国还有许多非政府组织和个人,为帮助流浪者而奔走。他们中,包括“全国流浪者联盟”这样的民间组织,有专门针对流浪儿童的慈善组织,还有一些为流浪者提供无偿服务的律师。
今年八月,旧金山有一个中国妇女在失业后付不起房租,被房东赶了出来。她不会英文,除了过去的家和打工的餐馆,她最熟悉的就是中国城里的公共花园,于是,她白天在花园里乞讨,晚上就露宿在公园里。但是,地方警察还是发现了她,将她驱逐出来,并要罚款数千美元,准备把她送入监狱。旧金山的几个公共律师,决定免费为她打官司,他们用了六个月的时间,打赢了这场官司,为她免除了牢狱之灾,甚至为她找到了一个政府资助的汽车旅馆居住。其中一位律师说,政府与其花许多纳税人的钱去把流浪者们送入监狱,还不如把这些宝贵的公共资源投入到更有效的帮助项目中,比如为流浪者提供永久性的住房和就业服务。
美国还有许多热心人用自己的力量帮助流浪者。黛安•尼兰是最近美国媒体上常常出现的一个名字,她曾经是一名流浪者收容所的主任,她卖掉了自己的房子,驱车三万多公里,穿越整个美国,拍摄了七十五个流浪儿童的故事。她把这部记录片《我的四面墙》带到国会山放给议员们看,目的是游说他们在“不让一个孩子掉队”的联邦法案中,将流浪儿童安置到主流公立学校,而不是封闭在为他们设置的特殊学校里。“我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但是看到流浪儿童说起他们的未来的憧憬神情,我就感到充满了动力。”她深情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