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对夫妻为使配偶子女获得农业户口集体离婚

作者:2008-04-15 15:33:24|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社会 | 法制天地

王华也告诉记者,“现在我们这基本没人种地了。

港口社区居委将一些厂房出租,每年收入有100万元左右。出租厂房的钱必须是拥有农业户口的居民才能参与分配。

2007年底,每个农业户口的居民都分得了港口社区卖地的钱,“每个人3000元。”王华告诉记者。另外每个农业户口居民每月还发给30元粮食基金。

由于近年来工业的快速发展土地的价格也越来越高。目前,拥有作为汕头市区周边地区的区位优势,再加上工商业的发展,对用地的大量需求,该区一亩地的价格最高已经达到了120万元,低的也能卖70到80万元。

在计划经济年代,非农业户口曾经是人人羡慕的。以前非农业户口居民有国家分配的粮票、油票、肉票等等,而农业户口居民则必须到市场上高价购买。

非农业户口在教育、医疗方面的优势也是农业户口所不具备的。但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港口社区由原来的农村变为市区周边的城市社区。使得非农业户口曾经的“不一样”逐渐淡化,农业户口的优势逐渐表现出来。

参与离婚的34个家庭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丈夫是农业户口,妻子是非农业户口(当地村民俗称“通销户口”)。这34户家庭都有两本户口本。男主人是独立的一本,而女主人和子女则是另外的一个户口簿。妻子生育后,子女又跟随母亲入非农业户口。34户人家合计非农业户口人数有100多人。

分地之争

陈树谦回忆,2007年底的总结大会上他通报了2008年的工作计划。其中有一条提到了港口区会进行最后一次分地。“这是按规定下拨的500多亩工业用地,原本有1000多亩。2007年分过一次,分了近400亩。”

他表示,“到时候,这500多亩地会分到村民手中,如果有企业需要买地的话可以直接找村民谈。”

如果港口居委会真的对余下的数百亩土地进行最后一次分配的话,那么按照规定,“5000多个拥有农业户口的村民能平均分到将近80平方米土地,价值10多万元。”王华告诉记者。

从80 年代至今,港口社区已经分了3次地。王华清楚地记得,第一次是20世纪80 年代初,分给村民建房子。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都分到了。第二次是1994年,分作工商业用地,只有农业户口的村民能分到。第三次则是2007年,同样是作工商业用地,也同样只有农业户口村民能参与分配。关于2007年那次分地,陈树谦说,“当时符合要求的农业户口村民每人分了大概40平方米的样子。”

像王华家这种情况,除了他能分到土地以外,妻子和自己的两个孩子都不能参与分配。

实际上,早在2007年分地的时候,这34户居民就向当地居委会提出要将妻子儿女的户口转为农业户口,但是没有得到允许和批准。

现在,即将选出的新一届的村民代表要对传言的“土地分配”做表决的日子一天天逼近了,他们就想出了这个办法——集体离婚。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09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
文明办网举报热线 010-659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