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一位曾多次参与现场勘查的办案民警在接受千龙网记者采访时无可奈何地说:“真不知道这些女孩子是可怜还是可恨,整天躲着警察走,真到出事儿了才想起警察来,可一切都晚了。”据朝阳公安分局刑警队的侦察员介绍说,女性相对男性体格特征较弱,极易受到犯罪分子的暴力伤害。
从事色情业的女性更是处在极度的危险中,因为她们自己也知道自己所从事的职业难以见光,因此将自己置于了缺乏社会保护的“黑暗”中。一些犯罪分子认定这些所谓的“小姐”挣钱容易,遭到侵害后因为怕暴露自己而不敢报案,于是大胆地将侵害目标对准了这一群体。
侦察员表示,相对于一般人而言,从事卖淫的女子社会交际复杂,有些人仅是一面之交,有些人则是隐匿了身份,这都为案发后摸排线索带来了极大的难度。特别是这些“小姐”一天到晚躲避着警察,住处都十分隐蔽,活动也多在夜间,因此连寻找目击证人都非常困难。而且一些女子走上这条路后都取了假名字,甚至和她一起的其他“小姐”也不清楚她的来历和真实姓名,这为核对死者的身份带来了麻烦。在已经发生的案件中,有的死者连身份到现在都无法确认,有的则躲躲闪闪不肯与警方合作,为警方打击犯罪带来了难题。
正是因为知道自己从事的职业是违法的,绝大多数的“小姐”们在遭受到人身的侵害之后往往不敢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这样,在不自觉中就给了更多犯罪嫌疑人更多的可趁之机。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之下,“小姐”们受害的机会就更多了。
专家:保护“小姐”并不等于默许卖淫
“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法律同样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一位长期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在接受千龙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个现代化、文明、法治国家也应该是一个注重犯罪人权益保障的国家。国家不应仅仅是善良公民的保护者,也应该是犯罪人的保护人。法律保护任何人的权益,并不会因为她的职业而对其特殊处理。
“这个特殊群体的权益谁来保护,如何保护她们的权益是整个社会需要考虑的。”中国政法大学著名法学教授曲新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忧心忡忡地提出这样的一个问题。
他告诉记者,现在从事色情服务的女性被大众看作是腐败的孳生地、艾滋病的传播者、婚姻家庭的破坏者,处在社会的底层和边缘,因而她们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所以应该更多地从犯罪人的角度想办法,就是要控制犯罪。
有关人士还强调指出,对“小姐”群体的保护,并不意味着对其职业行为的默许,更不是肯定。重视和倡导对“小姐”的人道保护,尊重她们的人格,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也是消灭卖淫嫖娼这种社会丑恶现象所必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