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作为南昌人的北京欧格美模特艺术有限公司的艺术总监王武,以能举办大型文艺演出,并请来宋祖英、费翔等知名演员为名,要走了江西民生集团90万元预付款,但是合同中约定的演出并未上演,这笔钱也没有退还。经过4年的拉锯之后,近日,北京市一中院认定王武构成合同诈骗罪,终审判处其13年有期徒刑。
受骗公司:因为是熟人才被轻易拿走90万元
2004年3月的北京,正在北京开全国“两会”的江西民生集团董事长王翔与朋友王武见了面,王武是南昌人,老乡相见格外亲切。王翔告诉王武自己在安徽有个项目要举行开工典礼,需要办一场晚会。王武拍着胸脯称能搞定。4月2日,王武以公司名义与该集团签订了《宿州“光彩之夜”大型文艺晚会协议书》。双方约定:2004年4月26日晚,在安徽宿州市光彩城大市场工地举行“光彩之夜”大型文艺晚会,欧格美公司负责晚会的策划、导演、撰稿和组织演出,演员包括宋祖英、姜昆、费翔、刘全刚、瞿颖、李金斗等人及“红色井冈山”、“骤风”、“天紫”等组合;民生集团负责支付晚会演出劳务费、舞台设计制作费合计人民币162万元,其中演员劳务费112万元,策划、导演及工作人员劳务费待定,合同正式签订后,该集团付给欧格美公司90万元,余款在演员到达宿州后全部付清;违反合同条款的一方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因故不能前往演出的演员须退回全部定金。
因为是熟人,王翔立即将90万元的现金亲手交给了王武。
讨要过程:双方发生争执惊动警察
随后两方就陷入了一场拉锯战。王武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鉴于各项筹备工作此时都已展开,双方再次约定,演出时间推迟到6月28日,王武先退款65万元,留25万元给王武继续运作此事。但是王武退还了15万元后就再也不见踪影。无奈之下,8月,王翔派人到北京找王武催款,可是一连20天也见不到其人,最终派去的人在办公室见到了王武,双方话不投机发生了争执,向派出所报警,这才正式走上了司法程序。因为合同是在北京签订,钱也是在北京给的,所以案件在北京审理。
真相大白:“受邀”演员不认识王武
欧格美模特艺术有限公司因其法定代表人是名模施薇而颇有些名气,王武也曾经是施薇的老师。施薇表示,她不知道公司与民生集团签订“光彩之夜”大型文艺晚会的事情,公司也没有资质承接大型文艺晚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