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伪造境外信用卡骗购消费24万元

作者:2008-04-14 16:29:35| 点击:817|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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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谁动了我的书

晚报讯 在长达1年的时间内,流窜于本市连续作案,使用伪造的境外银行信用卡和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购物、住宿,消费24万余元。日前,涉案的甘俊文等3人被黄浦区检察院依法以信用卡诈骗罪及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提起公诉。

广东籍无业人员甘俊文、戚小劲、江剑辉于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间,经预谋携带数10张境外银行信用卡从广东来沪,并入住本市各大星级宾馆、酒店。他们窜至本市杏花楼食品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童涵春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等处,由甘俊文提供伪造的信用卡和他人信用卡,戚小劲、江剑辉则分别持卡冒用境外人员之名签字购物、住宿,共消费人民币24.6万余元。所得赃物由甘俊文统一处理,戚、江两人从中按一定消费金额比例提成。

其中,去年8月25日18时许,江剑辉、戚小劲分别至一家童涵春,冒用他人信用卡购得冬虫夏草、人参、燕窝等名贵药材,价值人民币2.8万余元。同年8月27日、28日,江剑辉、戚小劲先后多次窜至本市杏花楼,冒用他人信用卡,购得月饼票和用餐券等数百张,价值达人民币10万元。尔后,由甘俊文将这些有价证券打折贱卖给他人,所得部分赃款被三人挥霍。他们持信用卡骗购高档服饰、手表,持假身份证登记入住星级宾馆、酒店,在本市某浴场一次消费竟达5000元之多。

2007年8月28日,当江剑辉再次至杏花楼骗购时,被该店工作人员识破抓获。数日后,甘俊文、戚小劲在广州市被抓获归案,公安人员从甘身上查获各种信用卡11张。经鉴定,其中7张是伪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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