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退休女教师救治入室劫匪引发争议

作者:2008-04-11 14:42:51|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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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济南4月10日电(记者赵仁伟)53岁的李建华是山东省威海市一名普通的退休女教师,最近却成了舆论关注的焦点,因为她主动将砍伤她的歹徒送到医院救治。

3月26日,李建华在家中遭遇歹徒入室抢劫,她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与歹徒搏斗并最终占得上风,但面对失去抵抗能力、瘫倒在地的19岁歹徒,李建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让歹徒得到及时救治。

李建华说:“我没有告诉别人他是歹徒,是怕他走不到医院就被人打死了。他犯了错误,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我不希望用一种暴力的方式去对待他。我当了很多年的幼儿园老师,对待犯错误的孩子,应该用行为去感化他。”

办理此案的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刑警唐萌告诉记者:“群众报案后,我和同事赶到手术室,李建华才说出了实情。她的善良很感人,但这毕竟是一个严重的刑事案件,最好的选择应该是在第一时间报案,将歹徒及时抓获。”

李建华的行为是善恶不分,还是品德高尚?人们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李建华的行为堪称完美。”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儒学研究所所长涂可国评价说,“她面对歹徒先是进行了坚决的反击,在歹徒失去反抗能力后,她又动了恻隐之心救治歹徒,这种以德报怨的精神是一种很高的道德境界,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当地官员对李建华的行为也给予了积极评价。中共威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钱启民认为,李建华的行为非常出众,既实现了自救,又在生死关头用一种母爱和教师的爱心去眷顾一个扭曲的灵魂,这超出了普通人的思想观念。

但也有一些人持反对意见。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说,从法律层面,李建华的行为不宜提倡。对待犯罪分子,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率先报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否则就有可能纵容犯罪行为。

中国司法界人士表示,从另一个层面看,李建华的行为也体现出中国社会对待违法犯罪人员观念的转变。山东省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处长王宝安说:“罪犯也有基本的人权,对他们的教育改造应该采取一些人性化的手段,帮助他们提高法律意识和文化、技能水平,把他们改造成守法公民和对社会有用的人。”

王忠武虽然不认同李建华救治歹徒的行为,但他认为,李建华所表现出的以德报怨的道德精神是值得肯定的。人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如果多一些宽容,就会少一些纠纷和矛盾,社会就会多一些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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