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两名卖淫女被逼杀死同行 检察院不予起诉

作者:2008-04-11 10:32:47|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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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袁源、周祥明让3人抽牌决定谁被杀。“两张9点、一张老K,你们谁抽到老K谁就要死。”3个小姐哆嗦着抽牌,方丽不幸“中标”。这时,袁源、周祥明凶相毕露,逼着何艳、李艳芳杀死了方丽。事后,经法医鉴定,方丽身中几十刀,失血过多死亡。

为了保留“杀人证据”,袁源在一旁用自己的手机拍下了杀人的全过程。

让袁源、周祥明想不到的是,眼看要大功告成时,“历史”再次重演。何艳、李艳芳被带回出租房里,机智的二人假装顺从,趁只有袁源一人看管她们时,找机会逃走了。

逃出魔爪后,两坐台小姐知道杀人的严重性,她们走进关上派出所报了案。民警一听两人的陈述,意识到案件的严重性,马上布下天罗地网,抓捕作案者。很快,袁源等3人落网。

检察院 将不追究“杀人者”刑事责任

“这是一起性质十分恶劣的杀人案,杀人动机闻所未闻,作案手段骇人听闻。”主办这起案件的昆明市检察院检察官王海天告诉记者,3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加之3人是累犯,所以会建议法庭对3被告人从重处罚。

对实施杀人的两名小姐何艳、李艳芳,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在调查中,何艳、李艳芳说出了一个很重要的细节,就是杀人时她们是被袁源、周祥明拉着手动的刀。加之主观上,两人属于被迫,在那种情况下杀人是为了保全自己。”王海天说,何艳、李艳芳是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被逼犯罪,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再者她们是胁从犯,有自首、立功情节,经过讨论,检察院依法对她们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市检公诉一处尹晓宁处长说,在故意杀人案中,这是首次不追究“杀人者”的刑事责任,这在全国也不多见。“在那种情况下杀人,并非出自她们本意。因为情况特殊,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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