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有应得
19名成员获刑
因该案影响极大,旁听群众众多,市二中院将开庭地点选在巫山县党政大楼最大的会议厅。
此前,法院曾对该案进行过庭审。昨日,法院审理后当庭口头宣判,该团伙首要分子王兴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十多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并处罚金54万余元。另18名团伙成员根据各自罪名和罪行轻重,被分别判处死缓及以下不等的刑罚。
法院就此案作出的判决书长达174页,13.2万余字。市二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周进称,一般刑事案件判决书多为十几页,该案判决书算是该辖区最长的判决书了,在重庆也算比较罕见。(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赵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