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退休教师与4旬女子闪电结婚后未满月离婚

作者:2008-04-08 13:55:15| 点击:2857|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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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黑色柳丁

认识才两个月就闪电结婚,结果一星期后因矛盾闹离婚。近日,南昌市西湖区法院一审判决准许结婚不到一个月的两夫妻离婚。

去年10月底,年近70岁的退休教师高某认识了小自己20多岁的冯某。两人一见钟情,同年12月登记结婚,高某答应死后将现有住房赠与冯某。之后,高某还添补不少生活物品,买了一条2000多元的项链给冯某。好景不长,因冯某不愿住在高某家,两人矛盾增多。

在法庭上,高某说,他在谈恋爱的时候就按照冯某的要求把房屋以遗嘱的形式公证到了她的名下,但结婚后冯某不愿过门与他共同生活,他感觉上当了。他要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要冯某返还项链以及为她购置衣物的5000元钱。冯某也称被骗,说婚前高某自称是教授,手上有不少现金,诱使她辞掉工作。婚后她发现对方花言巧语骗了她。她同意离婚,但要补偿她精神抚慰金1万元。

西湖区法院审理认为,高某、冯某登记结婚时间太短,且婚后双方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因此法院准许双方离婚。项链属夫妻共同财产,由冯某所有,但应支付高某一半价款。冯某要求补偿精神抚慰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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