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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求面见总经理他们又以总经理外出为由不见,种种理由都是不作正面的答复,后来他又说要申请重新对这起火灾原因认定,并在十一月六日提交了申请,事至十一月二十八日佛山市公安消防局派出火调技术人员会同厂家的技术人员重新对车辆的痕迹复查,事过数天我在十二月十三日打电话给芳村丰田公司经理黄自力咨询重新认定的结果如何,但他不作正面答复。经我多次打电话最后他终于在晚上的六点三十分打电话告知我重新认定书已出来,我问他的认定结果如何但他总不作回答,直至我迫不得已将车拖到广州市芳村丰田公司门口进行索赔他们才给我函复,原来此函的认定已经讲清了事实的全部,经查明这起汽车火灾事故的认定是为该车发动机电气线路故障所致,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结论正确。那为什么芳村丰田公司总是不给我一个正面的事实答复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