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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次的交涉无果我表明要让媒体及各方为我评理争取我的消费权益,他又对我说媒体及各方都是无用的,解决不了,无须把事情让媒体知道。无奈直至在十二月十九日南方日报在广州新闻民生版登出后,芳村丰田公司的总经理(周总)才亲自与我交涉,在十二月二十二日晚上约十点二十五分芳村丰田公司的周总经理直接打电话给我说问题终于得到解决了,他们同意在十二月二十五日到二十七日肯定给我一个很满意很合理的赔偿方案。谁知道在十二月二十七日芳村丰田公司的周总经理又向我再次提出一些其它无关的要求对赔偿只字不提,并表明厂方称火灾原因证明不能作为赔偿的依据!
事以到此,丰田销售商已经来来回回耗费了我四个多月的时间,却没有一个真正能让我们消费者觉得放心的承诺或方案,所做出来的只是推卸责任和拖延时间。身为一个总经理说话不负责任,不面对事实的真相,怎样对得起广大消费者!我们的消费权益在那里?你自己销售的产品售后服务又如何?难道我们的消费者注定是要给你们大公司捉弄的吗?所以为了维护我们的消费权我诚恳地敬请各方公证部门及各大媒体为我们的消费者争取一个合法的消费权,以上所说的是事实全部,绝无虚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