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车无门!绝望车主欲烧保时捷

作者:2008-04-01 08:43:13|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4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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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想到消费者维权竟这么难,干脆把这辆车给烧了。”日前,杭州武林广场,为表达对车商的不满,义乌车主余植有向众人讲述了长达两年半的艰辛维权过程,到最后竟拿出一卷报纸,掏出了打火机欲烧保时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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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车无门车主艰难维权

上午10时许,余植有驾着一辆黑色的保时捷卡宴,来到武林广场省消保委“3.15”活动现场。“这已经是我第三次到这里来‘报到’了。”2006年以及2007年的3月15日,他都曾来过武林广场。

“两年半前我买到了这辆问题车,经过艰难地诉讼,法院终于判决车商‘退一赔一’。可是,直到现在车商还没把车子退掉,更别说赔偿。”余植有一出现就引起了众人的关注,立刻围拢了一大群人。可能是见到同情者,余先生向众人讲述了两年半以来他的遭遇。

2005年8月30日,余植有与上海华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签订了一份购车合同。合同约定,余植有向后者购买德国产原装保时捷卡宴3.2越野车一辆,车价为90万元(后实付89万元)。与此同时,购车合同中双方就车辆的配置进行了详细约定,必须是原装配置。第二天余植有前往上海保税区提完车回到义乌后,发现缺少GPS定位系统、行李箱架、倒车雷达以及倒车影像等配置。3周后经销商补齐这些配置,却被余植有发现并非原装。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该车是美国一消费者的“退货”车。

为此,余植有要求经销商退车,并向义乌工商局以及浙江省消保委投诉。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 2006年4月,余植有向义乌市人民法院起诉。2007年1月,法院认为上海华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行为属“消费欺诈”,需“退一赔一”。不过,判决结果对余植有而言只是“纸”上的公平,经销商一直未退车和赔款。2007年7月,余植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却发现上海华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一审期间悄悄变更法人和股东,并且公司账号里已无分文资金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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