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欣称金坠广告乃移花接木 已经移交律师处理

作者:2008-03-31 08:34:49|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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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欣

  昨天,李嘉欣在京出席某品牌代言活动。李嘉欣坦承她现在除了享受家庭生活外,就是拍摄各种广告,“因为我没有遇到非拍不可的好剧本。”

  记者告诉她,在她为芮玛“黄金叶坠”拍摄的电视购物广告中,她向观众推荐的一款售价398元的“黄金叶坠”,实际成分是黄铜,批发价不过16元。李嘉欣面不改色地回应说:“你们的报道我看到了,这件事我已经交由律师处理了。我在拍摄广告时,手中拿的是水晶,结果他们移花接木,后期电脑合成为黄金叶坠了。

该商家运用不诚实的商业手段,欺骗我和喜欢我的人,对此我特别失望。我和我的经纪人一定要追究到底,让不诚商家得到严惩。”

  李嘉欣的经纪人陈善之说,李嘉欣每次代言产品前,都会对产品进行考察,但没想到芮玛“黄金叶坠”的商家会在电脑制作上动脑筋。陈善之称,他们将跟进此事,要求商家公开道歉,李嘉欣本人会就此事发表正式声明。

  截至发稿时,芮玛公司未就此事给予回应。芮玛公司的注册地在江苏昆山市,昆山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的一名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经受理了几个对芮玛黄金叶坠的投诉。该工作人员说:“这家电视购物公司是昆山开发区工商分局管辖的,我们去找他们公司,他们总是推托,不肯正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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