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驾驶员行车安全 与心理变化

作者:2008-03-24 15:15:07| 点击:529| 评论:0|第1页/共4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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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蔷薇

驾驶员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础和源头,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少。但是近年来随着驾驶人队伍的日益壮大,驾驶人文化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思想素质不过硬,安全观念不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十分严重等问题日益突出。同时,由于驾驶人员教育培训比较落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好转,致使驾驶人员技术不高,处理问题能力不强,尤其是在紧急状态下,不能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道路交通设施不够完善。一些道路线形设计不合理,道路间衔接不科学;一些建筑物距离路口过近,妨碍机动车驾驶人安全行车视线;一些道路未设隔离带、或隔离带开口过多,车辆、行人混行现象严重;一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不完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严重不足,不能及时对交通参与者进行警示、引导。由于道路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使得不同种类、不同车速的交通工具在同一断面内行驶,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随着交通车辆的不断增多,致使交通管理工作存在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显现出来,交通事故发生频繁,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针对目前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

一是提高驾驶人员素质。驾驶人员素质的提高决不仅仅是驾驶技能的提高,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及安全意识的养成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首先要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使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提高安全驾驶意识。其次要严把驾驶人员“进口”,强化驾驶证考领工作,把好学习、考试、发证关,以确保“出口”质量。三是要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使驾驶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从灵魂深处得到高度认识,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是当务之急,但仅仅依靠交警一家是远远不够的,这需要依靠整个社会的力量进行共同努力。交警部门可以通过对驾驶员、车辆和道路的管理以及向社会和群众宣传来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但是要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还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交通安全宣传是一项社会工程,仅靠交警一家唱独角戏显得势单力薄,很难做到面面俱到。为推进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化进程,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首先要由政府牵头,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的轨道,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宣教工作中的职责,建立社会化的宣传教育网络,形成强大的宣传教育声势。其次要更新宣传教育形式,寓教于乐,潜移默化地提升群众的交通道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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