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案的两个疑点和两条隐情

作者:2008-03-24 14:57:46|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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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雷与美国电影协会的版权官司尚在进行中,由于法院判决结果没下来各界不好猜测结局。表面上看这是一起国外公司起诉中国互联网公司侵犯版权案,事实真相远没有这么简单。现在就让我们抽丝剥茧,数数迅雷案隐藏的疑点和背后的若干隐情。

疑点一:法院所在地。根据法律规定的被告优先原则,此类诉讼一般情况下应该选择被告所在地法院开庭。在互联网领域,由于技术原因导致被告所在地无法明确界定的情况下,法律上规定选择服务器所在地作为判决法院。众所周知,迅雷是中国深圳本土的互联网公司,它的服务器托管在广东。按照法律规定,迅雷案应该选择深圳法院或者是广东地区法院开庭才对。奇怪的是,本案件法院所在地居然是上海!这是最大的疑点。从法律规定来看,迅雷案与上海扯不上任何关系!美国人为何选择上海?

疑点二:正版认证。多数公众都知道内容的版权意味着什么?可是许多人并不清楚,迅雷这样的中国互联网公司在进行海外影视采购时存在的一个巨大的实际困难,如何识别欧美国家给出的内容就一定是正版的?这个难度非常大。欧美国家的海外内容版权价格高,一旦购买,就面临如何赢利的实际问题。因此,中国互联网公司在采购时,如果买到了假冒伪劣,根本没有办法进行投诉。这些年来,美国的人可没少给中国公司下套使绊子。不要以为美国佬很天真,事实上美国人在这方面花样相当多。

隐情一:三层利益链博弈。谈及迅雷案,中国互联网网络版权协会秘书长王滨女士非常激动。她指出,美国公司状告迅雷绝不仅仅是迅雷一家的事情,事实上这牵涉到中国与欧美国家,整个行业,从业企业三层利益链的全面博弈。牵一发动全身,这个案子的背后反映了多年来我国正版网络公司在采购海外版权方面与西方国家存在的严重分歧和惨痛斗争的血泪史。现实的情况是,中国做正版的互联网公司在进行海外版权采购时,在内容定价方面,话语权非常地弱,相当地不平等!一旦海外版权实行不符合中国本土网民消费能力的高昂价格时,中国企业往往没有办法接受报价。

高得离谱的版权费吓退了希望做正版的中国网络公司,考虑赢利压力,行业市场与欧美国家完全不同,导致行业里没有公司愿意成交这样的生意。结果网上盗版更加猖獗。这是个恶性循环,正版公司宁愿放弃也不选择购买海外正版。因为买得越多,亏得越多。源头就在欧美国家价格严重偏离中国市场。如果正版公司购买了这些海外版权呢?最终的成本会转嫁到中国消费者头上。

迅雷作为全球最大的P2P下载平台服务提供商,覆盖约1亿网民。这是块肥肉!欧美国家直接把矛头对准迅雷一起开火,目的很明显,杀一儆百,期待以此手段威逼迫使中国互联网公司就范。迅雷事实上是替整个中国P2P下载行业承担了这样一个应对的角色。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支持迅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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