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中文在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将深圳市致远诺亚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创新诺亚舟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
中文在线诉称,原告已取得作家创作的相应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专有权。未经原告许可,被告深圳市致远诺亚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和创新诺亚舟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在其所经营的网站“诺亚教育网”(域名为www.noahedu.com)上为“诺亚舟新状元学习机搜学王”用户开辟专门下载通道,为该产品用户提供下载上述作家相应作品的服务,该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专有权。涉案作品有余秋雨、张抗抗、池莉等12位作家的44部作品。中文在线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4万余元。
据案件代理律师介绍,近年来,学习机逐渐成为中国消费性电子产品行业的宠儿,新品牌、新概念层出不穷,各种品牌学习机的广告轮番轰炸,铺天盖地而来。然而,巨大的市场背后却潜伏重重危机:许多学习机商家在未经权利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提供其未经授权的内容供用户下载。国内许多受到侵权的出版机构为此纷纷重拳出击,通过诉诸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习机市场的版权危机日益浮出水面。
据悉,本案将于4月21日进行证据交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