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瑚虫QQ作者被判入狱三年罚款120万元

作者:2008-03-21 08:54:48|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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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引发热议的珊瑚虫版QQ侵权案于今日下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定被告人陈寿福犯侵犯着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

  根据深圳南山区法院判决书,法院认定了检察院提供的全部证据,判定被告人陈寿福犯侵犯着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同时法院将对陈寿福违法所得总计人民币1172822元予以追缴。

  珊瑚虫网站(www.coralqq.com)在判决后同步更新了网页 称珊瑚虫案为冤案 坚持上诉到底

  列举出相应证据依旧认为陈寿福无罪。陈寿福律师称将会在法律有效期内直接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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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 珊瑚虫网站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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