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场馆将严拒自备饮料等十三类物品进入

作者:2008-03-20 17:19:03|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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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举行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所有场馆届时将进行彻底的搜爆检查,安检后场馆实行封闭,进入场馆的所有人员和车辆全部接受安检,软包装饮料等十三种物品禁止携带入场。这是二十日在北京公布的《奥运场馆安检通用规则》中披露的。

  北京奥组委安保部部长刘绍武在二十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场馆安检通则主要依据国内外大型活动和体育赛事防暴安检的通用做法,依据历届奥运会惯例和本届奥组委安保的具体要求,经反复研究及测试赛实战检验而制定出来的。

  新出台的《安检通则》规定,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有害生物制剂、毒品等禁止带入奥运场馆,安检人员一旦发现将依法予以收缴。同时规定,软包装饮料、大型箱包、导盲犬、无线电设备、横幅标语、超长旗帜和旗杆等十三类物品严禁带入会场,如有携带此类物品者,安检员将要求其自行妥善处理。

  《通则》还明确了人身安检将采取器材与直观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X光门进行初检、疑似物品开包复检、可疑物品设置备查室重点检查。而车辆安检则采取人和器材结合的方法进行初检、复检和使用搜爆犬强化检查。

  针对老弱病残孕者《通则》做了专门规定,残疾人士必须乘坐具备奥运场馆准入权限的车辆,在进行安检时残疾人可不必下车,安检员上车实施人身安检。

  为何不准自带饮料入场?刘绍武解释道,主要为维护赛场秩序,避免可能发生向运动员扔掷饮料包装的现象,同时也避免非奥运会赞助商的饮料产品带入场馆,影响赞助商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二00八年奥运会的协办城市天津、秦皇岛、青岛、上海、沈阳、香港等也将统一参照《安检通用规则》实行严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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