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补贴”,在补贴谁?
去年年底,财政部与商务部联合宣布,旨在扩大我国农村消费的“家电下乡”工作将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率先试点。三省农民将可以买到专为农村市场生产的限价家电产品,同时可以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申领“家电下乡”补贴。
这项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惠及农民,启动农村消费市场,扩大内需。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这项惠及农民的政策却走了样。在很多地方,可以享受补贴的家电反而比原本不享受补贴的家电贵许多,而且可供农民选择的型号很少,导致农民的购买兴趣不高。这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补贴的效果,令人不禁要问,这项政策是在补贴农民,还是在补贴家电厂商?各级部门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消耗了不少的成本。而农民却未真正得到实惠,这实在令人反思。
为了寻找问题的症结,我们分析一下,此次家电补贴的流程:首先商务部对家电补贴的产品进行招标,家电企业以为农民专门生产的家电进行投标;其次,农民到指定商场购买指定型号的家电;最后,农民凭借购买发票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补贴。
那么问题出在哪个环节呢?笔者认为问题出现在一二两个环节上。在这里,我们政府有关部门又陷入了“计划经济”的习惯思维。他们假设农民知识贫乏,以至于对家电产品没有鉴别力,因此需要给农民划定可以购买的家电型号;他们还假设家电厂商不懂市场营销,无视购买潜力巨大的农村市场,只有在政府的号召下,才会去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家电产品。在这两种假设下,逐利的家电企业会向农民提供相对不便宜的家电产品(政府招标选中的家电产品价格高于具有相同功能的同级产品)从而将这块本属于农民兄弟的补贴吞噬。
稍微思考过的读者都会发现,这两种假设都是站不住脚的。如果农民没有购买家电产品的鉴别力,政府可以免费发放产品质量鉴别方法的宣传小册子,我们的消费者协会也可以在此时积极地介入,普及购买知识。与指定厂家、指定型号的做法相比,这种做法更具有长远意义。如果家电厂商不懂开发农村市场的话,那么他们会遭到市场的惩罚,在人民币升值导致出口困难、城市消费处于饱和状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形势下,很多家电厂商都加快了开拓农村市场的步伐。




